“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新丰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揭牌仪式暨增殖放流活动

发布机构: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27     访问量:379


项目概况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新丰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揭牌仪式暨增殖放流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和平楼三楼(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HY-CM20240461

项目名称:“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新丰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揭牌仪式暨增殖放流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8220.00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新丰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揭牌仪式暨增殖放流活动:

合同包预算金额:448220.00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单价限价(元)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新丰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揭牌仪式暨增殖放流活动 

1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48220.00

44822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日期交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月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获取询价文件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3.5供应商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如因各省、市对于证书的名称表述有差异,投标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书符合农业部令第46 号《水产苗种管理办法》要求,即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和平楼三楼(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和平楼三楼(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7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和平楼三楼(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请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获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响应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址:连平县城环城西路7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3725679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和平楼三楼

联系方式:0762-3898771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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